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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发审委将于6月19日审核小米集团CDR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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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6月14日,仅有小米集团一家公司发行存托凭证获受理,审核状态为预先披露更新。

 

  6月15日晚间,证监会公告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十七届发行审核委员会定于2018年6月19日召开工作会议,审核小米集团公开发行存托凭证(CDR)事项。

  证监会消息称,截至2018年6月14日,证监会受理首发及发行存托凭证企业307家,其中,已过会26家,未过会281家。

  未过会企业中正常待审企业274家,中止审查企业7家。

  其中,证监会公布的试点创新企业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基本信息情况表显示,截至6月14日,仅有小米集团一家公司发行存托凭证获受理,审核状态为预先披露更新。

  6月7日,证监会接收并受理了小米递交的《首次公开发行存托凭证并上市》的申请,这意味着,CDR试点首家申请公司花落小米。

  6月11日凌晨,证监会网站披露了《小米集团公开发行存托凭证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小米拟在上交所上市,中信证券为主承销商。同时小米披露了今年第一季度财务数据,一季度收入344.12亿元,经调整经营净利润为16.99亿元。

  小米在CDR招股书中表示,坚持以中国境内证券交易所为主上市地,发行数量最终以证监会核准的CDR发行规模为准。作为CDR第一单,小米示范作用明显。

  此前,小米集团已于5月3日在港提交上市申请,并有望成为港股“同股不同权”的尝鲜者,此次又为CDR探路。从小米CDR招股书与港股招股书,也更能看到小米未来发展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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