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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们
关于我们

  中国电子商会网络直播与短视频专业委员会(英文名称: Live Webcast & Short Video Professional Committee,缩写为:LSPC)是由中国电子商会发起,并由从事网络直播和短视频行业的公司、平台、团体、机构自愿联合发起成立,属于中国电子商会的二级社团组织,遵照专委会的工作条例,在中国电子商会的指导下独立开展工作。

  目前会员企业200多家,涵盖MCN机构、供应链、品牌方、资本方、基地运营方。

  专委会主要职能包括行业标准制定,发布行业白皮书,行业人员的国家级培训、认证和资质审核,直播带货和短视频运营的企业级解决方案支持,直播与短视频孵化基地的建设和运营解决方案支持,行业发展金融解决方案支持,举办大型行业展会,建立行业信息对接平台,行业内违法和侵害消费者行为的整治;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

  专委会宗旨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的总方针,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解决全民电商时代中国企业、个人在以直播和短视频为工具进行社交和商务活动时的规范和信息流匹配问题;建立互联网营销行业(以直播和短视频为主要工具)的智能匹配平台,协助实现市场的供需对接;汇聚行业人才,协助地方优化互联网营销行业发展环境;团结国际专家智囊,根据行业发展,不断完善网络直播与短视频行业标准,定期发布行业发展白皮书。

  专委会发展方向

  本专委会以平台建设为基础、以服务会员为导向、以产业协作为主线、以技术创新为核心,凝聚网络直播与短视频产业链上下游各种资源,搭建网络直播与短视频行业学术研究、信息交流、推广应用、教育培训、展览展示、新技术新成果发布等平台,推动政府、媒体、企业和资本的高效对接,实现合作共赢。

  专委会业务范围

  1、 组织开展系列交流活动。提升会员服务能力,建立对话、协商机制,根据会员需求,不定期组织技术研讨、考察调研、小型沙龙、项目路演等活动,加强各资源方的日常沟通和交流,搭建产学研用资合作服务平台;

  2、开展全国性的行业研究,建立完善行业人才库,发布网络直播与短视频行业发展白皮书;

  3、 积极推动行业标准制定。组织会员单位积极参与直播和短视频相关的国际、国家标准及团体标准制定,完善产业发展生态环境;

  4、建立常态化会展和活动机制,形成基于专委会行业特性的信息对接平台,打造国内外影响力。打造常规性展会平台,召开一年一度的“中国电子商会直播和短视频行业高峰论坛”;

  5、开展产业孵化试点示范,推动地方政府培育相关孵化基地建设,组织企业开展试点示范,向行业主管部门推介,促进地方经济快速健康发展。搭建互联网营销行业信息对接和服务平台,形成智能匹配的产业链上下游供需平台,促进我国内循环经济发展;

  6、建立全国网络直播与短视频行业人才评价认证体系,大力加强行业人才培养,为行业输送急需的专业人才。同时加强和各大高校合作,构建产教学研用一体化的人才技能培养体系;

  7、针对网络直播与短视频行业提供专业的运营指导建议及配套的解决方案;

  8、配合各地政府组织建设直播产业基地及运营解决方案;

  9、行业发展提供金融解决方案;

  10、反映会员和网络主播与短视频行业工作者的建议、意见和诉求。

  专委会组织机构

  专委会理事长彭李辉,常务副理事长陈育新,秘书长阮焕晴,执行副秘书长张晓宇

  专委会下设有:副会长单位、常务理事单位、理事单位、会员单位

  专委会常设机构为秘书处,由秘书处负责专委会日常运营工作。

  秘书处下设部门:运营部、培训部、基地孵化部门、活动执行部门、系统研发部门、运维部门

  专委会常务人员

  理事长:彭李辉

  常务副理事长:陈育新

  秘书长:阮焕晴

  执行副秘书长:张宇晨、王冉、张良

  培训部:刘晓蒙

  副理事长单位:

  北方长安通讯有限公司总经理 孙建炜

  河北新臻龙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陈柄臻

  牛友集团董事长 窦明亮

  中融智赢有限公司董事长 郑会

  中国(杭州)直播电商(网红经济)研究院执委会主任 李星慧

  入会指南

  委员会会员包括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申请成为本委员会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二)有加入本委员会的意愿,承认委员会工作条例,愿意履行相应的会员义务;

  (三)在网络直播与短视频领域内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影响力和号召力。

  会员入会的程序:

  (一)申请单位向委员会秘书处提交加盖公章的入会申请书,并提供法人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单位基本情况介绍等资料;

  (二)经委员会常务理事会审查通过申请单位的会员资格;

  (三)申请单位与委员会签署相关文件;

  (四)申请单位足额缴纳当年会费;

  (五)秘书处代表常务理事会向申请者颁发会员证。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委员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获得委员会各类项目承办的优先权利;

  (三)参加委员会举办的活动、得到委员会提供的服务的权利;

  (四)对委员会工作进行批评、建议和监督的权利;

  (五)会员在委员会内提出的各种技术方案,其知识产权归提出者所有,提出者拥有申请专利或在公开出版物发表的权利;

  (六)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委员会的工作条例,执行委员会的决议;

  (二)维护委员会的合法权益和声誉,尊重并保护委员会的知识产权;

  (三)积极参加委员会组织的各类活动,完成委员会委托的各项任务;

  (四)按规定时间和标准缴纳会费;

  (五)向委员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委员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连续两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委员会活动,视为自动退会。退会不退会费。会员退会后,取消其在委员会的会员资格及相应职务。

  会员如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或严重违反本工作条例的行为,经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后,予以除名。

  会员单位缴纳会费标准如下:会员单位会费缴纳标准为1000元/年,理事单位会费标准为2000元/年,常务理事单位会费标准为3000元/年,副会长单位会费标准为5000元/年。

  入会申请

  中国电子商会网络直播与短视频专业委员会入会申请

  为方便申请加入中国电子商会网络直播与短视频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本会”),根据《中国电子商会网络直播与短视频专业委员会章程》(以下简称《章程》),特制定本申请流程。

  一、申请条件

  (一)拥护本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三)单位是依法成立的网络直播与短视频行业以及与网络直播与短视频业务相关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个人;

  (四)遵守中国互联网行业自律规范和公约。

  二、申请流程

  (一)下载申请表,附上申请表链接(或直接加联系人微信获取)

  (二)填写申请表,原件快递给入会申请联系人

  (三)材料审核

  专委会秘书处将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四)审核通过

  专委会秘书处将通过邮件向通过审核的申请单位发送《中国电子商会网络直播与短视频专业委员会入会通知书》并加盖公章,申请单位须在10日内完成会费缴纳手续。

  (五)入会

  专委会秘书处向已缴纳会费的会员单位颁发会员证书,确认其取得专委会会员资格,并在专委会网站添加该会员名单。

  (六)分配会员登录账号

  会员单位登录账号将以邮件形式发送至联系人。

  三、注意事项

  (一)各单位在申请之前须认真阅读《章程》,了解会员单位的权利与义务 ;

  (二)请谨慎填写入会申请中联系人的信息,后续会员单位联系人变更请及时联系专委会对接人;

  (三) 在申请过程中遇到疑问可咨询专委会会工作人员或电话咨询。

  四、联系方式

  张先生 18511308994(同微信)

  刘女士 17710606851(同微信)

  下载入会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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