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 消
返回

关于《电子信息企业信用评价标准》征求意见的函

中国电子商会·2019年7月24日 6066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同时,为保障消费者权益,促进电子信息行业的规范发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相关规定要求,我会已开始了《电子信息企业信用评价标准》团体标准起草工作。该标准将作为中国电子商会电子信息行业会员企业的行业规范性文件,与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的相关配套出台,意义至关重大。现今,标准起草工作已完成,拟向社会公示征求意见,公示期为30天(自7月24日至8月22日止),请各相关单位认真修改,并提出书面意见。根据该标准起草的总体进度,请本会会员单位于8月10日前将意见提交至中国电子商会企业信用管理办公室。文件如下:

附件1-电子信息企业信用评价标准(征求意见稿)

附件2-中国电子商会团体标准征求意见表-电子信息企业信用评价标准

 

特别声明:
转载上述内容请注明出处并加链接。上述内容仅代表作者或发布者的观点,与中国电子商会官网的立场无关。如有任何疑问或了解更多,请与我们联系。电话:4008 900 668 邮箱:service@cecc.org.cn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