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子商会顺利通过团体标准化良好行为评价
8月29日—9月29日,经过资料评审、现场评审、社会公示等环节,中国电子商会团体标准化工作顺利通过了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组织的团体标准化良好行为评价,并获得中国标准化协会认定,取得团体标准化良好行为评价证书。这标志着中国电子商会团体标准化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获得国家标准化权威机构认可,商会团体标准的公信力和采信度迈上新台阶。

团体标准化良好行为评价是依据《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和 GB/T20004.1—2016《团体标准化第1部分:良好行为指南》、GB/T20004.2—2018《团体标准化第2部分:良好行为评价指南》等文件,由经中国标准化协会认定的第三方评价机构对社会团体开展的团体标准化工作实施的第三方评价,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是衡量社会团体标准化工作能力与水平的重要标尺。
评价期间,评审组通过文件审查、现场访谈、记录查验等方式,对中国电子商会团体标准化工作的组织机构设置、制度建设、标准制修订程序、标准编写质量、专利与版权政策、申诉投诉机制、标准实施推广等进行了全面系统的核查。评审组认为,中国电子商会团体标准化工作管理体系健全、运行机制规范、过程记录完整,符合《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和 GB/T20004.1—2016的要求,一致同意通过评价。
作为深耕电子信息行业的全国性社会组织,中国电子商会高度重视标准化工作,设有标准化工作办公室,建立了覆盖提案、立项、起草、征求意见、审查、批准发布、复审全流程的团体标准管理制度。截至目前,商会已累计发布 团体标准 60余项,内容涵盖人工智能、算力基础设施、数据要素与合规、低空经济、区块链、软件测试、信息技术服务等多个前沿领域,其中包括《信息技术服务呼叫中心运营管理评价规范》《人工智能管理能力成熟度模型及评估方法》《生成式人工智能知识产权指南》等一批填补行业空白、具有广泛影响力的标准,为电子信息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标准支撑。
通过团体标准化良好行为评价,是对中国电子商会标准化工作的充分肯定,也为商会标准工作注入了新动力。评价结果将作为推荐性国家标准采信团体标准的重要条件,并作为地方政府奖补团体标准、开展团体标准培优和试点示范筛选的参考依据,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商会团体标准的市场认可度和社会采信度。
中国电子商会将以此次评价为契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持续完善团体标准化工作机制,强化标准全生命周期管理,聚焦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研制更多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高质量团体标准,推动标准实施应用与成果转化,为电子信息产业规范化、高质量发展贡献标准化力量。
供稿部门:标准化工作办公室|拟稿:庞敏|初审:王梅|终审:邢敬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