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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公开征求意见
北京日报 | 来源:北京日报 浏览次数:3133 发布时间:2021年9月16日
摘要:

9月15日,据北京市商务局网站信息,为高标准推进“两区”建设,为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自贸试验区)发展提供法治保障,根据立法工作安排,经过前期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北京市商务局牵头研究起草了《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集意见时间为一个月。

  9月15日,据北京市商务局网站信息,为高标准推进“两区”建设,为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自贸试验区)发展提供法治保障,根据立法工作安排,经过前期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北京市商务局牵头研究起草了《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集意见时间为一个月。

  北京市商务局表示,自贸试验区立法是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决策部署的必然要求,也是推动首都全面深化改革和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必然要求,更是保障自贸试验区建设行稳致远的必然要求。《条例》紧密围绕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对标先进国际经贸规则,以首善标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自贸试验区建设,提升对外开放和对内服务水平,为促进和规范自贸试验区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据悉,《条例》共11章,具体章节包括总则、管理体制、投资开放与贸易便利、科技创新、数字经济、金融服务、优势产业开放创新、京津冀协同、政府服务与保障、人才保障、附则。

  《条例》提出,鼓励引进和发展各类金融机构;推动金融基础设施建设;鼓励科创金融、绿色金融、金融科技发展;便利跨境资金流动,探索创新外汇管理体制;鼓励发展离岸金融业务;推动面向“一带一路”倡议的金融合作与开放;推动建设全球财富管理中心;鼓励发展养老金融、再保险业务。

  值得注意的是,《条例》表示,鼓励新兴贸易发展推动综合保税区特色化、差异化发展;鼓励采用数字化监管模式保障和规范跨境贸易发展;鼓励引进和培育专业服务机构,支持专业服务机构拓展境外业务,鼓励境内外专业服务机构联合共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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