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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数据杀熟或可罚5000万元
证券时报·e公司 | 来源:证券时报·e公司 浏览次数:2129 发布时间:2021年6月4日
摘要:

针对社会各界反映强烈的网络平台大数据“杀熟”问题,《深圳经济特区数据条例(征求意见稿)》规定市场主体不得通过数据分析,无正当理由对交易条件相同的交易相对人实施差别待遇,违反规定的将给予重罚——违法所得不超过1万元的,5万元起罚。

  针对社会各界反映强烈的网络平台大数据“杀熟”问题,《深圳经济特区数据条例(征求意见稿)》规定市场主体不得通过数据分析,无正当理由对交易条件相同的交易相对人实施差别待遇,违反规定的将给予重罚——违法所得不超过1万元的,5万元起罚。情节严重的,可处5000万元以下或者上一年度营业额5%以下罚款。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1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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