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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再次荣获“全国优秀电子商务城市”奖
宝鸡市商务局 | 来源:宝鸡市商务局 浏览次数:3116 发布时间:2018年4月26日
摘要:

由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指导,浙江省商务厅特别支持,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中国电子商会、义乌市人民政府联合主办的2018中国国际电子商务博览会暨首届数字贸易博览会于4月11日至4月13日在义乌国际博览中心举办。

  由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指导,浙江省商务厅特别支持,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中国电子商会、义乌市人民政府联合主办的2018中国国际电子商务博览会暨首届数字贸易博览会于4月11日至4月13日在义乌国际博览中心举办,全世界电商人的目光再次聚焦义乌,万人共襄盛会。会上,长沙市、株洲市、天津市、宝鸡市、苏州市被评为全国优秀电子商务城市,宝鸡连续两年获此殊荣。

  据悉,这次优秀电子商务城市、园区(基地)参选范围,包括示范效应显著的电商城市、园区和基地,入驻企业数量多、规模大,基础设施和服务配套齐全,全国范围内具有较高社会美誉度,宝鸡最终脱颖而出,榜上有名。

  宝鸡之所以获此殊荣,得益于我市及时出台《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积极实施以“百镇创新、千企转型、万人创业、集聚发展、跨境贸易、搞好服务”为主要内容的“百镇千企万人电商创业行动”,电商发展势头强劲,市场活跃,示范效应突显。目前,已建成5个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县(眉县、千阳县、扶风县、陇县为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岐山县为供销系统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县),3个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县(岐山县、千阳县为商务系统,扶风县为农业系统),2个省级电子商务示范镇(岐山县凤鸣镇、凤县河口镇为农业系统),2个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园区(渭滨区互联网产业园、陈仓物流园区),1户入选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奇峰果业),24户省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13户商务系统,11户农业系统),1个市级电子商务产业园,12个县区级电子商务产业园。

  到2017年底,全市涉及电商企业由2014年的232户猛增到12751户,各类网店6万余家,第三方自营平台近百家。2015年、2016年、2017年分别实现电子商务交易额168亿元、180亿元和230亿元,分别增长20%、23%和25%。

  2016年4月,在义乌召开的全国电子商务博览会上,宝鸡市荣获“互联网+2015年度中国网络零售最具活力城市大奖”,2016年12月,获批创建全国电子商务示范城市;2017年4月,荣获全国“优秀电子商务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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