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经济
北京推动数字经济标准创制 开展人工智能社会实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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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北京大力发展数字经济,今年上半年数字经济增加值占GDP比重达44.5%。北京要积极推动数字经济标准创制,鼓励行业协会、产业联盟和企业参与制定数字经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自主制定一批数字经济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

北京大力发展数字经济,今年上半年数字经济增加值占GDP比重达44.5%。北京要积极推动数字经济标准创制,鼓励行业协会、产业联盟和企业参与制定数字经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自主制定一批数字经济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

这是24日对外发布的《北京市贯彻落实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意见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中提到的内容。

《实施方案》指出,北京要开展政务云等共性基础平台及政务数据溯源、数据质量评估等标准规范研究制定,推进一批数字孪生、区块链等核心技术标准制定。要深入开展人工智能社会实验,以加快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为重点,探索建立智能家居、安防等智能设备标识制度。同时,推动制定智能社会治理相关标准,探索人工智能应用领域立法。

北京要促进数据安全有序流动。创建北京数据基础制度先行区,率先推进数据资源持有权、加工使用权、产品经营权的结构性分置制度先行先试,依托依法设立的交易场所开展数据资产登记,推进国家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试点。

北京要推广公共数据专区应用经验,创新公共数据有条件有偿使用模式,探索公共数据有偿收益和增值服务等。要制定公共数据开放目录标准规范,建立各部门公共数据开发利用清单,探索全市公共数据开发利用的价值分享和收益分配机制。积极对接全国一体化政务数据资源库和目录体系,持续按照规定扩大数据无条件开放规模。

北京要建立数据资产评估标准和登记评估机制,探索数据资产入表新模式,支持拥有合法数据来源的市场主体开展数据入股、数据信托等数据资产金融创新。提升北京国际大数据交易所能级,建立数据交易指数和价格形成机制,制定数据交易场所管理制度。探索推动数据资产价值实现,加快培育数据交易撮合、评估评价、托管运营、合规审计、争议仲裁、法律服务等数据服务市场。

《实施方案》还提出,北京要积极参与数据跨境流通国际规则和数字技术标准制定,探索数据定价、流通等数字交易国际合作,推进数字证书、电子签名的国际互认,为建设全球数字经济标杆城市奠定坚实基础,打造北京数字经济发展新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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