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税务总局今天(6月7日)发布《关于扩大全额退还增值税留抵税额政策行业范围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将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等行业纳入留抵退税政策范围。
根据《公告》,此次扩大全额退还增值税留抵税额政策行业范围,将《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第二条规定的制造业等行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的政策范围,扩大至“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和“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企业(含个体工商户)。
符合条件的批发零售业等行业企业,可以自2022年7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和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此前,国务院印发《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其中明确将进一步加大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力度。近日,全国财政支持稳住经济大盘工作视频会议提出,着力稳市场主体稳就业,研究将更多行业纳入按月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一次性全额退还存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预计新增留抵退税1400多亿元,今年出台的各项留抵退税政策新增退税总额达到约1.64万亿元。
《公告》提出,各级财政和税务部门要按照有关要求,在纳税人自愿申请的基础上,狠抓落实,持续加快留抵退税进度。同时,严密防范退税风险,严厉打击骗税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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