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高检院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强水资源、水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河长+检察长”制协调配合作用,切实提升河湖治理与管护水平,以法治手段助力白洋淀上游流域水资源及水生态保护工作,近日,易县检察院检察长廖刚,县河长办常委副主任王金锁及相关工作人员对北易水、中易水部分河道进行联合巡查。
巡查组一行实地查看了河道管理、河岸生态及水环境治理情况,重点对北易水南大地西陵游客服务中心东北侧鱼塘占压河道情况、高村镇三合村养殖场占用河道情况、大龙华乡东三里铺河道内树障造成行洪隐患等情况进行了检查,听取了有关乡镇总河长、村级河长治理相关问题的情况汇报。
王金锁表示,各级河长都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按照河长制文件的要求,全面梳理本辖区内破坏水资源及水生态的安全隐患,建立相应的整改台账,对群众反映强烈、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或具有较大风险隐患的案件,要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及时向县河长办汇报,并抄送检察机关。
廖刚对涉事企业负责同志进行了释法说理,并表示,水资源及水生态保护是造福子孙后代的长久之策,整改现存问题,目的是促进企业的长远发展。希望大家能正确认识,发扬“舍小家,为大家”的精神,对相关问题立行立改,以强烈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共同推进易水河综合治理取得实效。涉事企业负责同志均表示将积极配合,及时整改破坏水资源、水生态问题。各有关乡镇要加强与涉事企业的沟通协调,加大对企业的产业扶持,积极提供问题整改的专业技术支持,并提供从手续办理、选址变更等全方位服务。河长办成员单位在履行水生态保护、污染防治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职责中,需要检察机关监督配合和支持的,检察机关将及时依法启动监督程序。
据悉,易县检察院、县河长办已联合起草了《关于联合开展水资源、水生态保护检察专项监督实施方案》。2022年,在“河长+检察长”机制运行下,累计交办各乡镇(处)、相关限制部门问题124个,现已整改完成92个。易县检察院将进一步加强与河长制办公室及其成员单位的协助配合、监督制约,助力白洋淀上游流域水资源、水生态保护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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