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药监局消息,近日,国家药监局派出由局领导带队的督导检查组,分赴北京、天津、辽宁、吉林、安徽、湖北、四川、甘肃等承担新冠病毒疫苗生产供应任务的省(市)开展督导检查。督导检查组指出,要狠抓研制生产环节质量安全监管,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确保疫苗质量安全,同时加速推进产品研发申报、增线扩产等工作,为抗疫做好保障。要加快批签发能力建设,不断提升疫苗批签发质量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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