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商办电函〔2020〕198号)要求,我司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电子商务专家,依照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和《综合评价办法》,对现有112家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和各地推荐的59家其他优秀电子商务园区进行了综合评价。
根据综合评价结果,并经综合考量,拟从2019年-2020年连续两年在由各地推荐的综合评价得分排名靠前的优秀电子商务园区中择优选出15家增补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将书面意见送达商务部电子商务司(应用促进处)。
特别声明:
转载上述内容请注明出处并加链接。上述内容仅代表作者或发布者的观点,与中国电子商会官网的立场无关。如有任何疑问或了解更多,请与我们联系。电话:4008 900 668 邮箱:service@cecc.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