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经济
数字人民币试点仍为“4+1”并未变化
金融时报 | 来源:金融时报 浏览次数:1639
摘要:

商务部14日发布了《关于印发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总体方案的通知》,其中公布了数字人民币试点地区:在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及中西部具备条件的试点地区开展数字人民币试点。

  商务部14日发布了《关于印发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总体方案的通知》,其中公布了数字人民币试点地区:在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及中西部具备条件的试点地区开展数字人民币试点。目前数字人民币试点仍是“4+1”,先行在深圳、苏州、雄安新区、成都及未来的冬奥场景进行内部封闭试点测试,并没有变化。相关人士指出,网上传的北京、天津、上海等28个试点,其实是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

特别声明:
转载上述内容请注明出处并加链接。上述内容仅代表作者或发布者的观点,与中国电子商会官网的立场无关。如有任何疑问或了解更多,请与我们联系。电话:4008 900 668 邮箱:service@cecc.org.cn

中国电子商会 China Electronics Chamber of Commerce
京ICP备13044805号
电话:010-68256762  E-mail:service@cecc.org.cn
Copyright CECC.org.cn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北京市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博兴六路17号院1号楼3层

京公网安备 110115020055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