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信息
交通运输部、发改委:将阶段性降低港口收费政策延续到2020年12月31日
证券时报 | 来源:证券时报 浏览次数:841
摘要:

通运输部、发改委发布通知,根据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有关精神,将阶段性降低港口收费政策延续到2020年12月31日。

  交通运输部、发改委发布通知,根据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有关精神,将阶段性降低港口收费政策延续到2020年12月31日。此前印发的《关于阶段性降低港口收费标准等事项的通知》,明确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对实行政府定价的货物港务费、港口设施保安费两项港口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降低20%,为服务稳外贸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

特别声明:
转载上述内容请注明出处并加链接。上述内容仅代表作者或发布者的观点,与中国电子商会官网的立场无关。如有任何疑问或了解更多,请与我们联系。电话:4008 900 668 邮箱:service@cecc.org.cn

中国电子商会 China Electronics Chamber of Commerce
京ICP备13044805号
电话:010-68256762  E-mail:service@cecc.org.cn
Copyright CECC.org.cn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北京市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博兴六路17号院1号楼3层

京公网安备 110115020055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