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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交通运输协会陈晖:顺风车属信息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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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6日下午,由城市智行研究院主办的顺风车健康发展座谈会在北京举行。

  3月16日下午,由城市智行研究院主办的顺风车健康发展座谈会在北京举行。中国交通运输协会法律工作委员会副秘书长陈晖认为,顺风车属于信息业,需要在国务院层面来制定一个行政法规,要加强资本的管制。此外,顺风车发展遇到的瓶颈问题,就是合规安全底线问题。

  滴滴顺风车安全事件未发生之前,人们对网约车与顺风车常常混为一谈,实际上两者是不同类别。2016年7月,国务院下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就对顺风车本质做了界定,私人小客车合乘,也称为拼车、顺风车,是由合乘服务提供者事先发布出行信息,出行线路相同的人选择乘坐合乘服务提供者的小客车、分摊部分出行成本或免费互助的共享出行方式。

  中国交通运输协会法律工作委员会副秘书长陈晖认为,“顺风车的本质里面,除了含义之外,还可以从四个角度去看它的本质特征。经济特征,属于共享经济,这种共享经济是分摊出行成本,或者是免费互助的经济特征。交通特征,我认为他属于出行,但是他不是网约车。产业特征,他属于信息业,不属于交通业。法律特征,平台、乘客,还有合乘的车主三方之间,是属于一种居间合同关系。”

  陈晖认为,顺风车发展遇到的瓶颈问题,就是合规安全底线问题,目前应该重点考虑对安全进行规范,包括信息安全、公共安全、运营安全。“实际上多部门到很多平台公司去检查的时候,也是分这三个组去进行检查的,三个组对各自的检查结果都进行了总结,最后发布了相应的信息。”

  如何规范以上三个方面?陈晖建议可以从“三个加强”的角度入手。她表示,加强国家层面的立法,目前顺风车领域,国家层面没有法律,没有行政法规。行业层面没有部门规章。地方层面,法规和规章也是缺失,只有一些规范性文件与政策指导。“需要在国务院层面来制定一个行政法规。交通部制定一个部门规章,我觉得效果会大打折扣,顺风车属于信息业,交通部做规章,不大妥当,效果会大打折扣。”

  陈晖认为,要加强资本的管制。“顺风车有大量的资本进入,资本进入肯定是好事,李克强总理也说了,共享经济要发展,要有空间,企业要搞活。但是如果缺少了规制,资本进来后,过多的去考虑流量、估值,实际上就忘了顺风车的初心,所以资本的管制方面要加强。”此外,还要加强三方的管理,加强细节的管理。

  行业自律方面,陈晖表示,从目前发展的规模来看,顺风车没有几家企业,还不能构成一个相对独立的行业。所以现在谈行业自律还为时过早,但是企业确实应该自律,重点考虑制定服务规范和服务标准,做到互相监督,共同发展。

  社会共治方面,陈晖提道,2018年8月国务院就下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交通运输新业态协同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确定了交通运输新业态协同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网约车、共享单车、共享汽车、互联网物流等属于交通运输领域的新业态,没有说顺风车属于交通运输领域的新业态,但是也提到了顺风车属于新业态。所以这种行政体制也体现社会共治的行政体制。此外还明确了职能和成员单位。

  “社会共治行政体制方面,交通运输新业态协同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在发挥作用;社会共治的社会体制方面,目前还没太形成。”陈晖建议,建立企业联盟,制定自治规范;建立公众充分参与的监督体制,政府监管要透明,平台合规化情况要公开,包括舆论监督各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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