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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电商发展的法律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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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跨境电商一个突出问题是海外卖家销售的产品符合原产国标准,却不一定符合中国国内标准。

一、跨境电商发展中遇到的突出问题

跨境电商一个突出问题是海外卖家销售的产品符合原产国标准,却不一定符合中国国内标准。对此,有的跨境电商明确声明海外购商品可能不符合中国国内标准。尽管如此,我们仍然因为某些产品不符合国内标准而遭受消费者以及职业索赔人的投诉、举报和诉讼。

跨境电商大发展,法律风险不容小视

例如,包括苏宁海外购平台在内的众多跨境电商平台均有一种普丽普莱Q10辅酶销售。该品牌每粒Q10辅酶含量为100mg,推荐用量为每日1-4次,每次1粒。但是,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09年发布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含辅酶Q10保健食品产品注册申报与审评有关规定的通知》,该通知规定:“含辅酶Q10的产品,其辅酶Q10的每日推荐食用量不得超过50mg。”为此,众多职业索赔人以牟利为目的,在电商平台大量购进普丽普莱Q10辅酶,然后以产品不符合中国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为由,进行索赔,主张十倍赔偿。我们以“普丽普莱”和“辅酶”作为为关键词,在无讼案例进行检索,检索到60多个相关案例。我们查阅了其中部分案例,发现法院均支持了消费者或者职业索赔人的诉讼请求。某大型跨境电商表示他们也因为普丽普莱Q10辅酶产品遭受两起诉讼,在这两起案件中法院均判决退还货款并承担十倍赔偿的连带责任,总金额将近20万元。为了规避后续运营风险,他们在Q10辅酶的四级页面上将推荐用量修改为“谨遵医嘱”,并采取限购措施。但是,近期仍然有职业索赔人在该平台购买Q10辅酶,然后主张货款金额十倍的赔偿,遭到拒绝后,声称将向法院提起诉讼。

事实上,Q10辅酶在很多国家均普遍销售,欧美国家及日本的每日推荐用量均为几百毫克。甚至有人认为每日食用量达到3000mg也是安全的。产品本身不存在安全问题,却因为与中国国内标准不一致,就被判决承担货款金额十倍的赔偿责任,这对于卖家和电商平台都是不公平的。从长远来看,对于消费者也是不利的。

既要保证法律灵活性又要维护法制统一

在今年4月12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上提到“抓紧研究综合措施,采取政府集中采购、将进口创新药特别是急需的抗癌药及时纳入医保报销目录等方式,并研究利用跨境电商渠道,多措并举消除流通环节各种不合理加价,让群众切实感受到急需抗癌药的价格有明显降低”。在这种形势下,跨境电商平台将肩负着新的使命,要为人民的生命、健康作出应有的贡献。有些跨境电商表示将积极探索抗癌药的引进渠道,其中可能会有相当一部分抗癌药来自印度。毋庸置疑,国外的抗癌药虽然符合其原产国的监管标准,但仍有可能不符合中国的标准。在没有解决标准冲突问题之前,跨境电商平台及卖家销售国外的抗癌药,将面临着巨大的行政监管风险和诉讼风险。

跨境电商平台本质上是为了让消费者能够在国内直接购买到原汁原味的国外商品,如果强制要求国外商品与国内标准一致,反而违背了跨境电商的应有之义。此外,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如果国外商品符合其原产国的标准,在质量和安全方面是有保障的。

二、解决建议

鉴于以上情况,我们建议立法机关在将来电子商务立法中,对商品标准(产品生产地标准和中国国内标准)出现冲突的情况下,作出明确规定和指引。可以明确规定通过跨境电商平台销售的国外商品,只需要符合其原产国的监管标准,不强制要求符合中国国内标准。如果立法机关认为全面放宽监管存在风险,也可以规定对于通过跨境电商平台销售的特定国家生产的特定商品,只需要符合其原产国的监管标准,不强制要求符合中国国内标准。相关国家和商品清单可由主管机关另行制定。

同时,在目前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情况下,我们也建议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注意到跨境电商的特殊性,不要直接把对国内商品的监管措施套用在跨境电商商品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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