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经济
十七部门联合发文促进就业 将数字经济相关职业纳入人才培训补贴范围
中国国际电子商务网 | 来源:中国国际电子商务网 浏览次数:1237
摘要:

实施数字技能提升专项培训,将数字经济相关职业纳入就业技能培训和高技能人才培训补贴范围,加大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和数字人才教育资源建设投入力度,创建一批数字人才培养示范机构。

  16日,国家发改委官网显示,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等十七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大力发展实体经济积极稳定和促进就业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发改就业〔2018〕1008号)。《指导意见》指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受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以及国际国内各种不确定不稳定因素的影响,结构性就业矛盾依然存在;为加快建设实体经济与人力资源协同发展的产业体系,大力发展实体经济,着力稳定和促进就业,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因此就有关工作提出意见。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以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为核心的新动能不断增强,成为推动我国经济平稳增长和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的重要力量。此次《指导意见》提出,发展壮大新动能,创造更多高质量就业岗位,特别是对于高速发展的数字经济,明确了相关职业的支持政策。《指导意见》第一条提出,实施数字技能提升专项培训,将数字经济相关职业纳入就业技能培训和高技能人才培训补贴范围,加大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和数字人才教育资源建设投入力度,创建一批数字人才培养示范机构。

  此外,《指导意见》明确,强化政策指引和分类指导,创新监管方式,加强行业自律,大力发展平台经济、众包经济、共享经济等新业态新模式,保障从业人员劳动权益,充分释放新动能带动就业效应。《指导意见》第五条还提出支持返乡下乡创业,整合市场资源,加快建设集渠道、平台、金融服务等于一体的返乡创业电子商务生态链和生态圈,积极发展农村电商等新业态新模式,加快输出地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化步伐,培育更多就业创业机会。

特别声明:
转载上述内容请注明出处并加链接。上述内容仅代表作者或发布者的观点,与中国电子商会官网的立场无关。如有任何疑问或了解更多,请与我们联系。电话:4008 900 668 邮箱:service@cecc.org.cn

中国电子商会 China Electronics Chamber of Commerce
京ICP备13044805号
电话:010-68256762  E-mail:service@cecc.org.cn
Copyright CECC.org.cn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北京市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博兴六路17号院1号楼3层

京公网安备 110115020055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