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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有7家机构收央行罚单 中付支付被罚款达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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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6月11日,央行武汉分行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7家支付公司存在违法行为,被处予警告或者警告和罚款,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是2018年6月4日。

又一波罚单出炉。

6月11日,央行武汉分行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7家支付公司存在违法行为,被处予警告或者警告和罚款,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是2018年6月4日。

具体来说,中付支付科技有限公司武汉(简称“中付支付”)因违反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规定,被处警告并罚款10万元,为7家公司中罚款金额最高的一家;武汉城市一卡通有限公司(简称“武汉一卡通”)、供销中百支付有限公司(简称“中百支付”)、湖北蓝天星支付有限公司(简称“蓝天星支付”)3家皆因违反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管理、预付卡管理规定,均被处警告和处罚款人民币1万元。武汉市金源信企业服务信息系统有限公司(简称“金源信”)因违反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管理规定,被罚款1万元;而北京钱袋宝支付技术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简称“钱袋宝支付”)、北京畅捷通支付技术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简称“畅捷通支付”)则违反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规定,仅被处警告。

值得一提的是,上述7家公司当中中付支付和钱袋宝支付均非第一次被罚。其中,中付支付合肥分公司于2017年2月因“违反银行卡收单业务相关法律制度规定”,被处6万元罚款;同年9月20日,中付支付因违反支付结算管理规定,被罚12万元。钱袋宝支付于2016年10月因违反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管理规定、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规定,被罚12万元;2017年4月,钱袋宝支付太原分公司因违反了《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和《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被罚款5万元。

根据支付百科统计,今年针对第三方支付,央行发出的处罚通知达到30余次。

此外,本报记者注意到,蓝天星支付此前宣布主动放弃支付牌照。

早在今年1月份蓝天星支付曾发布公告称:“由于我司业务转型,经慎重考虑后,决定退出湖北省预付卡市场。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湖北蓝天星自2018年01月22日起终止新增预付卡发行业务。

资料显示,蓝天星支付于2013年7月6获得央行颁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获准开展湖北省内预付卡发行与受理业务。

彼时分析人士坦言,按照5年有效期,也就是说今年7月份该公司将迎来续展,而此次公告则意味着公司正式放弃续展。

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副秘书长潘松早前在《中国支付清算行业运行报告(2018)》(下称《报告》)发布会上亦曾强调,“2018年,相信强监管主旋律在我们行业依然是不会发生太大变化,支付业务要回归本源。”且随着支付机构竞争激烈,以及外资支付机构进入中国支付服务市场,所以整个市场格局就将会发生非常明显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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