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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电子信息行业职业经理人才职业资质社会评价》起草单位及起草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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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国电子商会关于征集《电子信息行业职业经理人才职业资质社会评价》起草单位及起草人的通知

中国电子商会关于征集《电子信息行业职业经理人才职业资质社会评价》起草单位及起草人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建设职业经理人队伍、建设职业经理人才市场的方针政策,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0-2020年)》提出的任务要求,以及《中共中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9号)、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2018年2月26日),中国电子商会联合中国职业经理人协会拟制订《电子信息行业职业经理人才职业资质社会评价》相关标准,现面向全体会员企业公开征集该标准起草单位及起草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起草单位、起草人资格条件

1、起草单位应为本项工作所涉及的相关领域企业(如家电、IT、手机、3C数码产品、互联网、电子商务企业、客户服务等),具有一定的行业代表性,重视人才培养工作。

2、愿意承担开展标准化工作所需的人力、技术等支持。

3、起草人应担任企业经理及以上职位,熟悉行业相关工作,具有丰富的管理经验和较高的专业素养与理论水平,精通人力资源管理,并能够积极参与标准起草的各项工作。

二、起草单位、起草人享有的权利

1、参与标准制定工作,成为《电子信息行业职业经理人才职业资质社会评价》起草组成员(起草人原则上每个单位限定为1人);

2、参与企业及个人记载至标准发行本,向社会公示;

3、标准发布后,将免费获取所参与制定的正式标准文本一份;

4、标准发布、宣贯活动中起草单位将优先获得宣传展示;

5、标准需修订时将优先享有参与本标准修订的权利;

6、其他的宣传机会另议。

三、起草单位、起草人承担的义务

1、能够积极参与该标准起草相关的各类活动,按时完成标准起草组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

2、在标准起草过程中提供的材料真实、客观、科学。

四、申请要求

请申请参与标准起草的相关单位填写《〈电子信息行业职业经理人才职业资质社会评价〉起草单位申请表》(见附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8年5月31日前将申请表提交至中国电子商会。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邢敬芳 电话:010-68252761-144 ,13552263608 电子邮箱:xingjingfang@163.com

附件:《电子信息行业职业经理人才职业资质社会评价》起草单位申请表

中国电子商会

2018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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