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2012)中电商字006号文件,中国电子商会向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申请举办“中国城乡信息一体化发展中心”事业单位的注册登记工作,并明确规定在未完成注册登记前,不得对外开展任何活动。
鉴于“十八大”以后,国家事业单位管理办法可能进行相应改革,注册登记工作暂不启动,特别是在此申报期间,我会接到多次咨询、举报,反应近期有些人打着由中国电子商会举办的中国城乡信息一体化发展中心的名义向外开展了大量的不规范甚至不合法的业务活动,不仅对我们举办中心的登记注册工作造成严重干扰,而且在社会上造成许多不良影响。为此,我会决定终止申请举办“中国城乡信息一体化发展中心”事业单位的注册登记工作。并在此声明,这些人从未得到我会的任何授权与认可,完全是他们的个人行为。对于他们的行为对我会声誉造成不良影响,我会将保留采取进一步法律追溯权利。
中国电子商会
2012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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