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商会概况 — 免责声明

  中国电子商会为了更好地“服务会员、服务行业、服务社会、服务国家”,联合中商银控股有限公司、《消费电子》杂志社以及深圳市消费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发起“中国电子商会指定供应(服务)商”以及电子信息产业的“新(精)品推介”活动。因活动定位及权限和能力所限,现就有关免责事项声明如下:

  一、“中国电子商会指定供应(服务)商”以及电子信息产业的“新(精)品推介”活动由中国电子商会授权中国电子商会官网(www.cecc.org.cn)、中商银控股有限公司官网(www.sinoeex.com)、《消费电子》杂志社及其官网(www.cechoice.com)、深圳市消费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官网(www.xfb315.com)向会员单位及社会公开发布。中国电子商会“指定供应(服务)商”应优先并优惠向中国电子商会会员单位提供产品或服务,优惠条件可以根据会员级别不同具体安排。凡是中国电子商会会员均有权通过上述网络及其相关媒体在“新(精)品推介”栏目中申请发布有关新(精)品推介信息。

  二、除非另有协议或合同约定,中国电子商会及其上述相关单位不参与“中国电子商会指定供应(服务)商”具体交易以及“新(精)品推介”活动的具体内容。所有供应及服务以中国电子商会指定供应(服务)商与会员单位(买方或接受服务方)达成的合同或有关约定为准。因此,中国电子商会及其上述相关单位对有关交易或活动不享有相关权益,也不承担任何直接或间接责任。

  三、中国电子商会及其上述单位官网发布或展示的所有指定供应(服务)商、新(精)品推介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表、照片、音频、视频或软件以及软件中包含的图表、动画、音频、视频、界面实际、数据和程序、代码、文档)等信息或材料,均由供应(服务)商提供,并承担一切由此引发的责任和后果。中国电子商会及其上述单位对此免于任何责任。

  四、中国电子商会指定供应(服务)商、新(精)品发布或提供者,以及购买或接受上述产品或服务的会员或非会员单位各自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包括但不限于产品或服务质量以及由此产生的纠纷等,中国电子商会及其相关单位对此不享有相关权益也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所有参与中国电子商会指定供应(服务)商、新(精)品发布或提供者,以及购买或接受上述产品或服务的相关单位和个人均应在中国电子商会官网登记注册并接受《中国电子商会服务协议》后方可享有上述权益。

  六、其他

  1、本协议的版权归商会所有,商会保留对本协议的一切解释和修改权利。

  2、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商会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商会未行使本协议的任何权利或规定,不构成对前述权利之放弃。

  4、如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完全或部分无效,本协议的其余条款仍有效并且有约束力。

  5、若您对本协议有任何意见,欢迎垂询商会客服中心:

  电话:4008 900 668

  邮箱: service@cecc.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