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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出台20条措施支持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

中国改革报·2023年2月13日 1390

深圳市八部门日前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纾困及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在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有效扩大市场需求、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促进中小企业转型升级等4方面提出20项举措。

在落实中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方面,《措施》提出,2023年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阶段性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政策到期后,参保单位可申请在2023年12月31日前采取分期或逐月等方式对缓缴的社会保险费予以补缴。

为强化金融支持实体经济,《措施》提出,在降低企业融资贷款成本方面,深圳市中小微企业银行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对各商业银行在2023年1月1日至3月31日新增贷款的风险损失补偿比例提高30个百分点,补偿比例最高为80%。在降低企业融资担保费方面,2023年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针对小微企业的担保费率最高减免40%且不高于1%。

在扩大市场需求方面,2023年深圳将从扩大消费刺激中小微企业市场需求、支持文旅体行业发展、帮助企业及产品开拓国内外市场、加快推进应用场景示范等方面发力。深圳还将加大对新型储能、新能源汽车等领域企业组团参加国内外展会的支持力度,组织制造业龙头企业、集成电路设计企业与集成电路制造企业对接合作,通过产业扶持政策降低中小设计企业的流片及经营成本。

在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方面,深圳将着力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2023年将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10批以上,入库企业2万家以上,持续扩大科技型中小企业规模。深圳还将加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力度,到2023年底,深圳目标累计培育创新型中小企业1.3万家以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5000家以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500家以上;加大对优质中小企业融资支持力度,激发中小企业创新活力。

深圳还将持续促进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加快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支持“专精特新”企业人才培育,提升中小企业质量标准品牌水平,目标推动10万家以上中小企业深度上云上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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