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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外贸新业态创新发展 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增至132个

金融时报-中国金融新闻网·2022年2月17日 971

跨境电商等新业态新模式是我国外贸发展的有生力量,也是国际贸易发展的重要趋势。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我国跨境电商发挥在线营销、在线交易、无接触交付等特点优势,积极培育参与国际合作和竞争的新优势,进出口规模持续快速增长。

近日,跨境电商发展又迎来政策利好。国务院印发《关于同意在鄂尔多斯等27个城市和地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同意在鄂尔多斯市、扬州市、镇江市等27个城市和地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以下简称“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此次扩围后,我国共有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132个。

此次扩容为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第六次扩容,业内专家认为,新设一批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大力发展跨境电商等新业态新模式,有利于激发外贸主体活力,提升外贸运行效率,稳定外贸产业链供应链,实现产业数字化和贸易数字化融合。

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再次扩围

跨境电商是发展速度最快、潜力最大、带动作用最强的外贸新业态,能够突破时空限制,减少中间环节,解决供需双方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为更多国家、更多企业、更多群体提供新的发展机遇。

我国历来高度重视跨境电商等贸易新业态发展,2021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的意见》,明确提出扎实推进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建设。此次扩围前,国务院已分五批设立105个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覆盖了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跨境电商先行先试的试验田规模不断扩大,形成了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互济的发展格局。

此次扩围后,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在江苏、浙江、广东三省实现全覆盖。新设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将继续开展先行先试,并适用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税收、零售进口监管等政策措施。

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大湾区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曾圣钧表示,第六批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复制推广了前五批的成熟经验做法,将更好发挥跨境电商助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促进产业数字化发展的积极作用,引导行业健康持续创新,稳住外贸、外资的基本盘,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

助力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

当前,跨境电商已成为外贸发展的新动能、转型升级的新渠道和高质量发展的新抓手。据海关统计,我国跨境电商规模5年增长近10倍。2021年,我国跨境电商等外贸新业态继续保持了蓬勃发展态势,跨境电商进出口额达1.98万亿元,增长15%,在保订单、保市场、保份额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业内专家普遍认为,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建设汇聚制造生产、电商平台、仓储物流、金融风控等各类企业,发展物流、支付、快递等服务行业,带动本地周边和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触网上线,将为跨境电商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值得关注的是,《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的正式生效,标志着当前世界上人口最多、经贸规模最大、最具发展潜力的自由贸易区正式启航。RCEP涵盖了贸易投资自由化和便利化的方方面面,纳入了很多全新的贸易形式,而跨境电商就是其中之一。

“粤港澳大湾区是外贸重地,同时也是RCEP重要贸易窗口。”曾圣钧表示,可以预见,RCEP的启动必将为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带来全新的发展机会。此次政策继续扩大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建设,不仅是看到了跨境电商的“行业上升期”效应以及对跨境电商及批复城市的政策利好支持,也希望粤港澳大湾区的跨境电商产业能够在2022年乃至今后更长一段时间内发挥更多的外贸“稳定器”的作用。

《批复》表示,要复制推广前五批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成熟经验做法,发挥跨境电子商务助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促进产业数字化发展的积极作用,引导跨境电子商务健康持续创新发展,全力以赴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

对此,商务部外贸司负责人表示,商务部将按照《批复》要求,进一步做好统筹协调、跟踪分析和指导服务,复制推广好现有成熟经验做法,支持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继续大力探索创新,支持企业打造要素集聚、反应快速的柔性供应链,共建共享海外仓,促进跨境电子商务等新业态健康持续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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