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为了贯彻落实财政部以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中国电子商会等10家脱钩行业协会(商会)资产核实结果的批复》(工信部财函〔2021〕34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中国电子商会国有资产管理和使用工作,请按《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通知》及附件的要求,于2022年1月30前将相关资料和信息提交给资产管理部。
附件一:企业备案资料信息清单
附件二:企业信息采集表
附件三: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