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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贸试验区七年“不痒”

中国商务新闻网·2020年9月28日 496

  9月21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北京、湖南、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及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扩展区域方案的通知》,中国自贸试验区这个“大家族”再添三名新成员。至此,中国已有21个自贸试验区。

  从2013年国家设立上海自贸试验区算起,这片改革开放“试验田”已走过了七年历程。中国自贸试验区的七年非但“不痒”,反而效果明显,干劲更足。

  自贸试验区覆盖面逐步扩大。

  2013年9月,上海自贸试验区作为我国首个自贸试验区正式挂牌;2015年4月,广东、天津、福建作为第二批自贸试验区获批建设;辽宁、浙江、河南、湖北、重庆、四川、陕西7地自贸试验区于2017年3月获批;2018年9月,海南自贸试验区获批,并于今年6月正式以自贸港身份启动运作;2019年8月,江苏、河北、黑龙江、广西、山东、云南自贸试验区挂牌;2020年9月,我国自贸试验区第六次扩容,北京、安徽、湖南自贸试验区以及浙江自贸试验区扩展区域获批。

  从沿海到内陆,从东部到中西部,自贸试验区的覆盖面越来越大,有效推动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等区域的协同发展,有效服务于东北振兴、中部崛起、西部开放等国家发展战略。

  自贸试验区开放领域不断增加。

  作为全国开放水平最高的区域,自贸试验区在深化改革、扩大开放领域承担起先行先试的角色。于是,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投资领域改革、推动贸易转型升级、深化金融领域开放等一系列做法在自贸试验区开展,自贸试验区的开放领域也在不断扩大。

  就拿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来说,上海自贸试验区2013年推出第一张自贸试验区外资负面清单,共有190条。2020年,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只剩下30条。事实上,就连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也是从自贸试验区起步的。2013年之前,中国没有实践过负面清单制度。2013年9月29日,上海市政府发布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3年版),在全国率先对外商投资准入实施负面清单管理模式。

  自贸试验区在改革开放进程中所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七年时间,自贸试验区已形成的可复制可推广经验达260项,在全国不同区域进行了复制推广,涉及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投资自由化便利化、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政府职能转变等诸多方面。

  自贸试验区开放决心坚定不移。

  七年间,自贸试验区的发展稳步推进,各种积极变化不断出现,不变的则是扩大开放的决心。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加快自由贸易试验区、自由贸易港等对外开放高地建设”。面对严峻复杂的国内国际形势,中国坚持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方向不变、决心不变。不断扩容的自贸试验区队伍则彰显了中国政府坚定不移扩大对外开放、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坚定决心。

  最新一批自贸试验区新成员各有特点,各有担当。更为重要的是,自贸试验区要通过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更深层次的改革探索激发高质量发展的内生动力,通过更高水平的开放推动加快形成发展的新格局。自贸试验区的进一步扩容也将为加快形成新发展格局探索路径,积累经验。中国的开放不会停滞,只会继续加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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