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政府网8月11日消息,国务院发布关于同意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的批复。批复指出,原则同意商务部提出的《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同意在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涪陵区等21个市辖区)、海南、大连、厦门、青岛、深圳、石家庄、长春、哈尔滨、南京、苏州、杭州、合肥、济南、等28个省、市(区域)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全面深化试点期限为3年,自批复之日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