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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如何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中国民政·2020年3月15日 1069

3月14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会上,民政部社会救助司司长刘喜堂就“民政部门采取了哪些措施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回答记者提问。小编邀您一起来看!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国广记者:

疫情期间,相比普通人一些原本就困难的家庭面临的问题更多,民政部门采取了哪些措施来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刘喜堂:

感谢您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的关注。确实正如您刚才提问中所谈到的,疫情防控期间,我们每个人可能都受到影响,但是对困难群众的影响更大。比如收入减少、支出增加,同时还有一些特殊困难人员需要照料服务。早在1月29日(正月初五),民政部就及时作出了部署,下发了《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有关社会救助工作的通知》,指导地方采取简化救助申请程序,放宽临时救助的申请限制,落实分散供养人员照料服务等措施。随着疫情的发展,受疫情影响的困难群众数量和程度都在发生变化,基于这种情况,中央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3月6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民政部目前正在督促指导各地抓好落实,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主要有这么几项:

一是及时足额发放各类补助。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要及时足额发放补助。现在全国低保对象4317万人,特困人员469万人,还有30多万孤儿等等,这些补贴要发放到位。对于受疫情影响比较重的地区,还要进一步增发生活补助,一些地方已经采取了一些措施,比如湖北,在2月20日就作了部署,对上述困难人员,城市按照500元的标准、农村按照30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物资救助。比如重庆,近期也作了规定,对困难群众中的患者,按照当地低保标准的2倍按月发放临时救助金。

二是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因为大家知道,受疫情影响,有一些人原本可以外出就业的,现在出不去了,收入就下降了。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有一套完整的制度体系的,比如要求家庭人均收入要低于当地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同时财产状况要符合要求。有一些家庭受疫情影响,收入可能就降到了低保标准之下,符合条件了,对于这样的人员要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现在全国的城市低保平均标准是624元,这是按月来计算的,农村的低保标准是5336元,这是按年算的。只要你的家庭收入低于这个标准,财产状况符合要求就可以纳入低保。同时,为了增强原有的低保对象抗风险的能力,近期我们也采取了一些措施,就是现在的低保对象在疫情严重的地区暂时不再开展退出。

三是加大对新冠肺炎患者及其受影响家庭的救助力度。对低保家庭、特困人员这些困难家庭中患新冠肺炎的要及时加大救助力度。我们还明确对非本地户籍的人员感染了新冠肺炎的,可以在急难发生地来申请临时救助,这个也是在疫情防控期间采取的一项措施。同时,对受疫情影响隔离的家庭,还有病亡人员的家庭,也要加大救助力度。

四是及时救助其他一些困难人员。对于基本生活受到疫情影响、其他的社会救助制度目前暂时还无法覆盖的困难群众,都要通过临时救助来给予帮助。湖北省、武汉市还有其他一些疫情严重的地区,可以委托社区开展先行救助,也就是说社区工作人员发现有这样的困难家庭,就可以立即开展救助,当然也包括对其他受疫情影响滞留的人员,暂时无法就业的人员都可以申请临时救助。

目前主要采取了这些措施,当然还有对救助程序上的一些环节也进行了简化,方便困难群众申请救助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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