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 消
返回

3000亿元专项再贷款怎么发放?政策来了!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联手!

金融时报客户端·2020年2月8日 765

  2月7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民银行、审计署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强化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资金支持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民生证券首席宏观分析师解运亮告诉《金融时报》记者,《通知》是对此前公布的“专项再贷款+中央财政贴息”措施精准有效落地的保障措施。

  “《通知》显著体现了中央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统一部署的大局,充分发挥了‘几家抬’的作用,可有效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和服务质量,全力保障疫情防控重要医用物资和生活必需品供应。”中商智库首席研究员李建军对《金融时报》记者说。

  实施重点企业名单制管理

  哪些企业此次可获得资金支持?《通知》明确提出,由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对五类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实施名单制管理,涉及重要医用物资生产、重要生活物资生产、重要医用物资收储等相关企业。企业名单分为两类: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研究确定全国性名单;湖北、浙江、广东、河南、湖南、安徽、重庆、江西、北京、上海等地可自主建立地方性名单,并报前述两部门备案。

  李建军认为,名单制管理既严格又不失灵活。一方面,湖北等地对疫情防控物资保障有重要作用的重点医用物资、生活必需品生产企业,未纳入名单前可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原则,先向金融机构申请信贷支持,在金融机构审核的同时,及时向省级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申请纳入名单。另一方面,严格报送名单程序和筛选标准,并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和企业规范生产经营情况,对名单实施动态调整。《通知》还要求五部门实时共享全国性和地方性名单信息,名单内企业获得财政贴息和优惠贷款情况也应实时反馈。

  加大信贷支持力度 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人民银行副行长、外汇局局长潘功胜2月7日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为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人民银行作出一项特别的政策安排,设立了3000亿元专项再贷款,提供低成本再贷款资金,通过主要的全国性银行和湖北等重点省份的部分地方法人银行,向重点医用物品和生活物资的生产、运输和销售的重点企业提供优惠利率信贷支持。《通知》指出,全国性银行包括国家开发银行、进出口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9家。全国性银行重点向全国性名单内的企业发放贷款,地方法人银行向本地区地方性名单内企业发放贷款。值得注意的是,此次专项再贷款采取“先贷后借”的报销制。解运亮解读称,这意味着金融机构将自主决策,按照风险自担原则对名单内企业发放优惠利率贷款,并按日报告贷款进度,定期向人民银行申领专项再贷款资金。针对利率和期限,《通知》明确要求,每月专项再贷款发放利率为上月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250基点。再贷款期限为1年。金融机构向相关企业提供优惠利率的信贷支持,贷款利率上限为贷款发放时最近一次公布的一年期LPR减100基点。

  “人民银行给商业银行的专项再贷款成本是比较低的,我们要求商业银行给名单内的企业发放优惠利率贷款,利率不能高于3.15%,较上个月LPR4.15%的水平下降1个百分点。从发放的情况看,商业银行贷款利率基本在2.4%-3.15%中间。”潘功胜在前述场合表示。潘功胜表示,在优惠利率贷款基础上,中央财政按企业实际获得贷款利率的50%进行贴息。也就是说,如果一个重点企业拿到这笔贷款,实际所负担的融资成本不高于1.6%。可以说,央行专项再贷款保证了商业银行相关贷款的资金充足,中央财政贴息则进一步推动资金成本下降。“通过这样的两种方式,在量和价上都确保防疫企业和基本的生产生活保障性企业能够尽快开工生产,能够在疫情防控中发挥出它们的作用。”李建军称。

  加强监督管理 确保专款专用

  《通知》强调要切实加强应急保障资金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确保资金第一时间用于疫情防控相关生产经营活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并严格责任追究。专项再贷款是支持保供的重要宏观政策,如何确保政策落实到位?2月7日,人民银行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专项再贷款支持疫情防控工作。会议指出,人民银行系统要把专项再贷款快速精准落实到位,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切实发挥专项再贷款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作用。要指导金融机构主动对接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融资需求,提高效率,尽快放贷,保障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要建立金融机构贷款电子台账,跟踪监督专项再贷款资金使用情况,确保专款专用,将资金第一时间全部用于疫情防控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要指导金融机构做好贷后管理,配合审计部门做好贴息贷款的专项跟踪审计,防止资金“跑冒滴漏”。《通知》还要求各部门要加强联动、信息共享,形成工作合力,重大问题及时报告。李建军称,五部门需发挥各自优势,强化协调配合,确保资金的精准投放和有效实施。同时,对于后续监管,一定是专款专用,确保资金使用效率。

附件:

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人民银行 审计署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强化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资金支持的紧急通知

 

特别声明:
转载上述内容请注明出处并加链接。上述内容仅代表作者或发布者的观点,与中国电子商会官网的立场无关。如有任何疑问或了解更多,请与我们联系。电话:4008 900 668 邮箱:service@cecc.org.cn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