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工信部印发《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的通告》。《通告》逐项细化工业和信息化领域18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的改革举措。其中,取消外商投资经营电信业务审批,不再核发《外商投资经营电信业务审定意见书》,相应外资审查工作纳入电信业务经营许可审批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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