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面对面,但一起诉讼案件通过调解方式得以解决。
2018年6月,王某与某公司签订了一份汽车融资租赁合同,后因欠付租金,对方向法院提起诉讼。2019年11月,经双方申请,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睿和天下调解中心律师调解员张依、汪源介入案件调解,王某主动偿还了部分欠款。
今年2月6日,调解员再次线上联系双方做工作,原告决定撤回起诉,自行与被告就本案纠纷进行沟通协商。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湖北省司法行政系统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运用信息化手段,更好服务群众,最大限度保障当事人合法权利。
图为湖北省宜昌市三峡公证处公证员刘舒琴在线上处理公证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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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公证“少跑腿”
疫情防控期间,湖北省公证协会进一步强化在线办理公证,鼓励和引导人民群众和企业人员在线上进行公证咨询、公证预约、网上申办,有效保障人民群众公证法律服务需求的同时,减少人员流动,防止疫情扩大,
此外,武汉市琴台公证处、咸宁市尚诚公证处、荆州市荆州公证处等位于湖北地区的6家公证处,还联合全国多家公证处发出《打击哄抬物价公证公益行动联合倡议书》。
行动期间,任何消费者遇到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不法行为,都可以随时随地通过“公证云”App进行自助取证,并可在需要时在线申请出具相应的电子公证书进行维权,整个过程不收取任何费用,为疫情防控贡献公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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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坐席“云值班”
针对疫情防控的特殊要求,湖北省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迅速制定应急措施,将热线值班人员从原来在省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集中坐班模式转变为移动坐席模式,以“云值班”的方式,实现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网络平台“不打烊”,提供7×24小时不间断免费法律咨询。
统计数据显示,1月23日至2月2日,湖北法律服务网共接到跟疫情相关的法律咨询49人次,占总咨询量的12.8%。其中,因突发疫情导致的合同无法正常履约以及假期延长带来的劳动用工问题最受关注。
2月2日,湖北省司法厅、省工商联还依托省非公有制企业法律服务库,成立了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公益律师服务团,为全省非公有制企业提供相关法律服务。
按照工作要求,公益律师服务团成员实行线上工作模式,采取电话沟通、邮件交流、网上咨询、视频连线等方式,针对非公有制企业在新冠肺炎疫情下可能遇到的市场监管、劳动用工、合同纠纷、防疫物资捐赠等方面的法律问题提供免费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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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不见面”
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公共法律服务行政审批事项工作如何开展?2月2日,湖北省司法厅发布《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调整公共法律服务行政审批事项工作方式的通知》,第一时间对有关问题作出回应,防止当事人“多跑路”。
《通知》明确,2月14日至疫情结束,湖北各地应主动向社会公布办事咨询电话,做好说明解释工作,全力推行“一网通办”“不见面审批”和证明事项书面承诺制,由业务人员向申请人提供专业办理指导建议,以便快速便捷准备完整申报材料,引导当事人通过邮政EMS快递方式邮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办理,最大限度做到不见面审批。
湖北省司法厅还就疫情防控期间行政复议相关事项作出通告,倡导申请人通过邮寄方式申请行政复议,有条件的地方、部门通过网上接收行政复议申请材料,最大限度维护行政复议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保障行政复议活动正常开展。
疫情防控期间,湖北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着力运用线上方式,加强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充分发挥人民调解、法律顾问、律师等作用,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为确保全省防控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法律服务和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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