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次《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征求意见稿)》公布之前,1993年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经过26年的发展,我国已经基本建立了现代增值税制度,让我们通过短片来具体了解下。
1993年12月13日,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自1994年1月1日起对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征收增值税。
2016年3月23日,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原营业税纳税人,纳入增值税征税范围。
为了巩固营改增试点成果,2017年10月3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国务院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和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决定(草案)》,全面取消营业税,调整完善《条例》相关规定。
目前,我国已经基本建立了现代增值税制度,增值税相关改革措施已经全部推出,立法条件已经成熟。
声明: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及文本链接.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翠微中里15号楼
电话:010-68250332
邮箱:service@cecc.org.cn
CIDEE中国国际数字经济博览会 版权所有 Copyright CECC Reserved
备案号:京ICP备13044805号
技术支持:北京中商银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