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新办今日就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有关情况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务院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国家统计局副局长李晓超表示,国家统计局将依据经济普查数据和相关部门资料按照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年度GDP核算方法对2018年GDP初步核算数进行修订,近日将公布2018年GDP数据的修订结果。
李晓超表示,根据我国现行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我国年度GDP要进行两次核算。第一次是初步核算,每年年初都要公布上一年的GDP。第二次是对GDP的最终核实,主要是根据年度数据资料、财政决算资料和部门行政记录等,每年年底都要对上一年初步核算数进行修订。当遇到经济普查年份时,还要根据经济普查提供的更为全面和详实的数据对当年GDP初步核算数进行修订。
“按目前的工作安排,统计局近日将公布2018年GDP数据的修订结果。2018年是经济普查年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涵盖中国境内从事第二、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目前,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已圆满完成,并为GDP核算提供了范围全面、内容丰富的基础数据。国家统计局将依据经济普查数据和相关部门资料按照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年度GDP核算方法对2018年GDP初步核算数进行修订。”李晓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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