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国家药监局新闻发言人介绍了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缬沙坦原料药有关情况,为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国家卫健委今天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按照国家药监局要求,配合做好召回和停止使用含华海药业缬沙坦原料药药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在进行疾病诊疗时,不得使用涉及召回的含华海药业缬沙坦原料药药品,可以使用其他不涉及召回的含缬沙坦原料药药品或者选择其他药物治疗。在这个过程中,医务人员要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配合召回以及停止使用涉及召回的含华海药业缬沙坦原料药药品,有关数据信息要及时向当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药监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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